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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8-06-22瀏覽次數:1327文章來源:91簽證
答:是的,在提供邀請函原件的同時辦理丹麥商務簽證的申請人應通知丹麥的邀請方把邀請信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給使館。邀請信必須由邀請人親筆簽名(派遣函也需簽名)。 請注意,如果邀請方已經在移民局的網站上申請了電子邀請信,并且拿到了電子邀請信的序列號,這種情況不需要邀請方把邀請信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給使館。并且需要親自到使館去遞交申請。簽證法規中要求是申請人親自去簽證中心遞交申請材料以及生物信息 如果申請人是使館或領館熟悉的并且較為可靠的,使館或領館有可能同意申請人由別人(公司送簽員,旅行社或家人)代交簽證申請。如果申請人需要別人代送簽證,請申請人直接發郵件到申請人所在地的使館或領館簽證部門。簽證中心無權決定申請人是否可以由別人代送。 郵件里必須提供需要申請此優惠政策的申請人的名字,并且提交相應的去過申根國的簽證頁掃描件及申根出入境日期章掃描件以證明申請人嚴格按照丹麥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使用該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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